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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39:欧盟海上油气安全法规提案
2012-11-14周三10:19 -Babawale Onagbola
在
最后一次由律师主持的安全工程与风险管理讲座
从麦克雷·默里和斯宾塞那里,他谈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10月
2011年欧盟关于引入具有约束力的海上安全法规的提案
对包括挪威在内的27个成员国作出回应
去年发生了地平线事故。虽然我知道现在的政权
英国的离岸监管是世界范围内的基准,我似乎不能
更同意欧盟的建议,即制定统一的法规来指导
这一地区海上作业的安全,尤其是与欧盟的合作
公开将英国现行立法制度视为典范。很显然,
英国政府却不这么认为。
什么
欧盟提议的集中化立法可能对实际产生影响
欧洲海上油气行业的安全统计和操作?
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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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英国遭遇挫折
我觉得欧盟的规定完全没有必要,而且很有可能
以挫败英国的安全制度。毫无疑问,英国运营着
世界上最好的安全制度。英国的安全制度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
欧盟没有,因此,将所有责任转移到海外
对欧盟的安全将破坏英国现有的高标准。你
我们正在考虑的情况是,英国将有大约300起安全案件
重新起草,重新提交给HSE并重新验证。这只会导致
积压将给运营商和国家监管机构带来巨大负担,
这会转移他们的注意力。这是业界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
即使他们聘请了安全专家和顾问来协助
从经验与英国的第一个安全案例,外包的准备
案件导致公司内部和管理层缺乏所有权
系统。
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提案
虽然我同意Okechukwu提出的一些观点,但我仍然认为欧盟委员会(EC)
欧盟(EU)海上安全法规的提案是一个很好的举措,旨在集中
27个成员国以及挪威的卫生、安全和环境保护立法。
在他们的提案中,欧盟委员会明确承认北海国家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国家之一
世界。因此,预计该提案将利用基于目标设定的英国cs法规
以及其他欧洲司法管辖区在起草欧盟法规方面的最佳实践。然而,它是
很明显,事实并非如此。如果欧共体与成员国(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
这个提议本来是完美无缺的。
一个好的安全法规/立法/指令应该有清晰和简洁的措辞,以提高其安全性
可操作性。看来欧盟法规起草得很差,缺乏解释性指导。这使得
各成员国对此有不同的解释,存在一些固有的风险。审查
英国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委托的两个专家组织也揭露了欧共体提案中的严重错误;的
将井喷风险因素降低50%,在影响评估中假设高流量(50天以上的事件)
使用30亿欧元作为持续时间较长的井喷事件的成本上限都是令人担忧的原因。
由于欧盟法规寻求协调所有成员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它将会
谨慎地与他们重新修订提案,特别是那些各自立法的国家(英国、丹麦、
荷兰和挪威)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
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
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提案
我同意Kobina所说的,但我也想补充一点:欧盟委员会(EC)于2011年10月27日提出的新的欧洲海上油气安全法规草案制定了明确的规则,涵盖了从最初设计到最终拆除油气设施的所有生产和勘探活动的整个生命周期[1]。然而,英国油气运营商强烈反对目前形式的欧盟新法规草案,因为英国的海上安全监管制度被认为是世界级的。因此,实施这一提议将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破坏英国现有的海上安全监管制度[2]。也有人指出,如果欧盟提案起草得不好,可能会由于解释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合规混乱,如果解释性指导没有得到适当的监督,甚至可能停止或阻碍操作,直到存在合理的确定性为止[2]。
参考文献
[1]http://ec.europa.eu/energy/oil/offshore/standards_en.htm
[2]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
善意,错误的方法......
在我看来,欧盟有很好的动机想把欧洲其他地区提高到北海已经存在的标准,但实现他们目标的方法是错误的。尽管英国运营着世界上最好的安全机制作为奥所指出的,没有错的EC试图提高安全标准或集权控制的离岸HSE保护欧洲。100%安全是高不可攀,我们都知道所以修改和努力提高现有法规的质量当然是一个好主意,但不破坏现有的标准在英国监管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欧盟委员会提议将权力从单个国家分割并转移到没有专家、专业知识或能力的欧洲,从长远来看,这最终会危及离岸安全,而不是改善它。这种破坏包括欧盟委员会在内的所有人已经接受了20多年的强大而灵活的系统的方法,不仅会导致工作积压,还会导致监管机构的注意力分散,这将引起行业的关注。我认为欧共体的立法建议应该修改,以使其良好的意图发挥作用。
裁判: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
Oluwatosin Oyebade
对离岸工人的安全和福利构成根本风险
看
在英国石油和天然气网站上发表的观点,我忍不住
我觉得这可能有点言过其实
让许多操作人员重新评估和更新当前的安全案例
以及他们目前被束缚的法规,甚至可能找到一些
改进,使系统更好地工作。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
北海形成的洋流很好,也很发达,但是这些东西
总是可以改善的,油气英国有作为一个负面的,这将是很多吗
对于操作者来说,这应该是最后一件事了
谁都担心。
从
对欧元持怀疑态度的观点。看来欧共体已将此作为一种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框架和制度
在英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发展成自己的,这实际上是
将其应用于北海只能是一种验证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方法
把它们放在一起就足够好了。
引用:
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14/11/2012访问)
从法规到指令
该条例是在认为欧洲水域极有可能发生重大近海危险的情况下制定的,其目的是确保整个欧洲在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面处于相同的基础上。Babawale,我同意你的观点,这听起来是个好主意,但看看27个国家的不同国家/政府,从长远来看,法律/法规的解释存在挑战,这可能会影响安全标准和一致性,而一些国家则认为关键的安全因素被忽略了(英国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欧盟在海上问题上的专业知识以及必须重新编写和提交安全案例的负担等问题也继续被视为该法规的负面影响[1]。
我认为从“监管”到“指令”的转变是一个好主意,因为这样一来,不同国家的政府就可以自由选择实现既定目标/标准的方法,而不必把它们全部束缚在规定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标准上。我认为这就是英国最初的问题所在,因为在2012年10月9日的投票之后,他们似乎同意将其作为指令而不是法规的结果。1.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2.http://www.rigzone.com/news/oil_gas/a/121234/EU_Opts_for_Offshore_Safety_Directive3.http://www.platts.com/RSSFeedDetailedNews/RSSFeed/NaturalGas/8801423
指令优于监管
完全同意,正确的决定正在形成。
使用指令是确保提高整个欧盟安全标准的最佳折衷办法。
对于那些被发现不符合标准或提高游戏水平的人,它同样有效,并且具有类似的监管权力。ref -http://en.wikipedia.org/wiki/Directive_ (European_Union)
这是英国以外的社区需要大幅改善的关键部分。英国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但卡琳表示,为了调整系统,倒退并陷入无数的文书工作是没有意义的……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做一些只会增加价值的改变。
问候
托尼•摩根
指令而非法规
我完全同意,托尼。我们最不需要的就是欧盟在我们一直试图摆脱的情况下,强制执行大量的规范性立法。
作为世界基准,我们已经证明,通过使用较少的规范性立法,并将责任放在运营商身上,以目标为基础建立安全案例,可以提高安全性。我同意总会有改进,但通过设定目标和鼓励最佳实践,安全改进将是持续的。
我们从其他欧盟法规中看到的另一个问题是,一项法规并不总是适用于所有法规!我们已经在农业和渔业领域看到了很多这样的例子,以及它在英国造成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欧盟必须使用一项指令,允许每个国家在其现有的监管框架中实施法律,而不是对所有27个国家规定法律。
马克·哈雷
协调油气标准是一个机会
虽然大多数欧洲海上油气生产仍在英国和挪威,但它已在欧洲各地蔓延,新的勘探和生产许可证已被授予,包括广阔的地中海地区。
首先,作为公民工程师,我们应该扩大讨论的范围,没有沙文主义的全球思维。例如,如果我们看看北海以外的地区,许多新的油气勘探都是在黑海或地中海进行的,没有统一和明确的法律框架。
尽管我明白,许多英国同事可能认为最近的立法是不必要的、不受欢迎的,是欧洲中央集权的“老恶魔”,但令人遗憾的事实是,欧盟各国甚至北海各国的国家立法差异太大。与往常一样,协调基本标准和最佳做法的想法可以提高竞争力,并使希望在欧洲工作和投资的公司更容易。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该提案似乎承认并调整了英国和挪威的大多数成功标准,以建立一个共同的基础。应该记住,欧盟指令只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共同框架,必须像往常一样由成员国的法律补充:英国可以在拟议的欧盟框架中添加必要的额外要求和实施手段。
欧盟法律:总体上有所改善
弄清事实是很重要的。欧盟委员会提出新法律的原因是为了确保“欧洲海上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将遵守世界上最高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标准”在欧盟各地”[1]。预计会有一些人反对新法律,因为人们总是不愿改变,但最终目标应该是提高整体安全性。
我们谘询了与规例有关的各方,以确定他们对统一法例的意见。北海地区的国家当局认为,联盟一级的变化不应该质疑他们目前的目标设定监管方法。欧盟的提案确实意在推广目标设定监管方法[2]。欧盟法律确定了需要改进的领域,而不会降低成员国已经拥有强大监管制度的标准。
根据实施变化的程度,已经确定了几种政策选择[4]。除了无所事事的基准方案(方案0)之外,还制定了四项政策方案。
基线情况(选项0)不带来额外成本,但不会对各成员国的问题驱动因素产生一致的影响。预计成员国将做出一些独立的改进,然而,由于海上作业日益复杂,他们的努力可能会被风险水平的增加所抵消。
选项1(“北海基础”):此选项旨在将主要危害报告引入欧盟法律。这一想法建立在现行欧洲指令(指令92/91EC)[3]所要求的“安全和健康文件”的基础上,反映了几个北海司法管辖区公认的良好做法。据估计,这一选择可将基线风险降低约3%。
选项1+(“北海+”)此选项引入了主要危害报告,以及各种软法律措施(同样,受到北海一些司法管辖区广泛认可的良好实践的启发)。采用这种方法可降低基线风险约12%。
方案2(“欧盟最佳做法”)该方案基于广泛认可的全球最佳实践,旨在进一步改进北海地区的法规。该方案承诺将基线风险降低50%,也是首选的政策方案。
方案3(“欧盟机构”)该方案旨在引入一个欧盟机构,将方案2所实现的改革制度化并加以巩固。
没有什么是完美的,备受尊重的英国法律仍有改进的余地。业务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一个考虑到所有问题的强大系统。这就是欧盟法律发挥作用的地方。欧盟法律并没有把英国法律扔出窗外。相反,欧盟法律建立在英国法律的基础上,以提高整体安全性。
参考资料及进一步阅读
1http://ec.europa.eu/energy/oil/offshore/standards_en.htm
2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M: 2011:0688:鱼翅:…
3.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 31992 l0091: e…
4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SEC: 2011:1294:鱼翅:…
欧盟法律:总体上有所改善
我非常同意Soseleye所说的,但我还想补充一点:实施拟议的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对于防止墨西哥湾发生的事故的影响无疑是有利的。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欧盟水域,可能会对相关成员国和邻国产生严重影响。但这项欧盟提案将有助于提高一些成员国(英国和挪威)的安全制度,使其达到更高的安全标准,从而使该法律对欧洲其他国家具有强制性[1]。拟议的欧盟法规制定了明确的规则,以应对并有效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这些规则如下:许可:许可机构只应向具有技术和资金能力的作业者批准许可证,以确保在欧盟水域进行环境保护和海上油气勘探生产的安全[1,2]。责任:对受保护的海洋物种和自然栖息地造成的任何危险环境破坏,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对水域的损害,地理区域将扩大到涵盖所有欧盟海洋水域,包括专属经济区(距海岸约370公里)和沿海成员国行使管辖权的大陆架。目前欧盟环境责任的法律框架仅限于领海(离岸约22公里)对水域造成的损害[1,2]。检查:独立的国家主管部门(HSE、DECC)应通过提供钻井平台及其作业的安全、环保和应急准备来确保安装安全[1]。通过这样做,公司将不得不实施这些安全要求标准,以避免成员国的处罚或执法行动,最终可能停止任何钻井或生产作业。欧盟离岸当局集团:各成员国海上检查员将共同努力,确保有效分享最佳做法,促进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改进[1]。透明度:欧盟提案希望在其网站上向公众提供显示行业绩效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活动的可比信息[1]。强制性事前应急计划:这就要求作业者在进行勘探和生产之前提供一份主要危险报告(MHR)。这将包括将提交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计划[1,2]。独立的验证:这确保了独立的第三方在安装前和安装后定期验证对安全至关重要的技术解决方案[1]。国际:欧盟委员会希望与国际伙伴合作,在全球范围内提高最高安全标准的实施[1]。应急响应:欧盟的提案希望确保公司根据其钻机或平台的风险评估制定应急响应计划,从而在必要时可用于操作。更重要的是,成员国确保在考虑国家应急计划时考虑到该计划,并定期由行业和国家主管部门进行测试,以确保安全[1,2]。如上所述,这些规则将有助于提高安全性,并有效防止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发生重大事故,只有通过实施拟议的欧盟法规。参考文献[1]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MEMO-11-740_en.htm?locale=en[2]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SEC:2011:1294:FIN:EN:PDF
其他国家
事实上,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在成员国之间制定高安全标准的法律似乎会动摇英国目前的安全立法,但根据委员会的网站,他们的目的是使一些欧盟国家已经拥有的高安全标准对其他可能没有或没有海上安全立法的国家具有强制性。
在我看来,这一过程将帮助那些过去没有或有一些离岸经验的国家从丰富的经验中受益,比如英国和挪威。例如,在东地中海,塞浦路斯和希腊正在努力勘探和生产碳氢化合物,根据新的欧盟统一立法,它们的近海立法将得到改善,达到令人满意的水平。英国或挪威面临的主要不利因素可能是,官僚机构的增加将导致需要重新编写现有的安全案例。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MEMO-11-740_en.htm?locale=en
我不确定这是不是该走的路
鉴于它对英国经济和能源供应的重要性,我反对将英国监管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健康和安全的权力移交给布鲁塞尔。
毫无疑问,英国的健康与安全监管需要不断改进,并通过重大事件和发展技术来学习和适应。我不明白为什么这需要通过欧盟来指导。这可能会提高其他石油生产成员国的安全性,但如果它对英国的运营商产生不利的经济影响和安全影响,那么我认为很难证明这是合理的。
Maitland报告[1]关于欧盟法规草案的首要建议是,macondo后改进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应在现有的英国体系中实施,而不是通过新的欧盟法规。“应该特别注意,确保未来欧盟层面的任何变化,既不会削弱英国体系的基本优势,也不会削弱英国体系内相关监管机构的权威,也不会通过引入这些制度的机制和过程,阻碍或推迟本报告中其他地方强调的潜在改进。”
正如开篇所提到的,欧盟承认在北海四个产油国家运行的安全系统是世界级的,然而,欧盟引入的一套新法规引入了一个全新的缓慢移动的官僚主义层。英国石油天然气公司(Oil and Gas UK)声称[2],“由于解释的不确定性,该法规的糟糕起草将造成合规方面的混乱,再加上缺乏解释性指导,在存在合理的确定性之前,可能会阻碍甚至停止运营。”
如果这作为一项指令实施,那么对于那些没有合适的现有法规的国家来说,这将是一个很好的框架。
参考文献
[1]Maitland报告-英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对监管制度的独立审查http://www.decc.gov.uk/assets/decc/11/meeting-energy-demand/oil-gas/3875..。
[2]欧洲委员会海上安全及相关问题法规提案-石油和天然气英国立场文件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background
拟议的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
我同意尼尔·卡尔的观点,但我在27个欧盟国家共同制定安全法规的问题上发现的一些挑战如下:
•治理差异:不同的国家对安全或安全操作有不同的理解。个别国家的政府在如何解释法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完全取决于他们对法规的理解。
•个人的参与:欧盟内部的一些国家在最佳实践方面仍然远远落后,这就拖慢了其他成员国在安全监管质量方面的步伐。
•安全领导权从各国转移到欧盟:通过详细的培训、操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英国和其他北海邻国已经在北海地区发展了20多年的安全文化。例如,如果英国的健康安全执行官(HSE)因为欧盟的领导而失去了监管英国健康和安全的权利和权力,这将影响英国对安全的关注。
我知道,联合起来制定欧盟安全法规将使其他国家的标准加快速度,但我建议欧盟应该在成员国内部进行适当的评估,以便他们能够确保在实施法规之前每个人都在或接近同一页。
参考:
英国石油天然气公司。(2012)欧盟海上安全法规2012提案[在线]。可以在: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2012年11月18日查阅]
Chukwumaijem Ejimuda
安全与可靠性工程理学硕士。
为什么有这个指令?
我一直在问自己,为什么英国不欢迎欧盟共同监管的想法,但如果作为指令强加给他们,他们似乎没问题?!该法规主要使用了英国强有力的健康与安全法规/指导方针,并且正在为所有27个国家提出(规范性目标),对我来说,这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各成员国的安全绩效水平将是相似的(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某些危害的后果可能会对邻近的设施和环境产生影响)。在法规最终正式成为指令之前,我不想卷入这场争论,但我认为安全性能的优势和竞争问题在这里发挥了作用。很抱歉,我不想对这句话负责,所以我就不再详细说明了。
欧盟法不是我的强项,所以这可能是错误的!
在回应Hanifah的帖子(对不起,我的意思是“回复”)。到目前为止,我在这门课程中学到,英国海上健康与安全法规是经过多年发展起来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系列悲惨事故的直接后果——我不确定是否有理由声称自己优越。一旦英国对自己的健康和安全法规过于自信,它就会停止发展和改进。正如James Munro的一次演讲中提到的,HSE公开与其他国家分享最佳实践,我认为这包括欧盟成员国。
我对欧盟法律的理解是,一项法规规定了要遵循的具体要求,一旦给出,就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他们必须遵守该法规的具体规定。
指令的不同之处在于实施不太具体,每个成员国可以选择如何满足指令的要求,前提是该指令的目标得以实现。“指令的使用是通过允许每个成员国以自己的方式达到目标,以确保每个成员国仍然产生欧盟所期望的结果”[1]。这就留下了解释和稍微适应特定指令的机会。
因此,对于那些拥有成熟和健全的海上健康和安全法规(欧盟法规草案的基础)的国家来说,使用他们现有的法规来满足指令的要求,而不是修改现有的法规来适应欧盟法规的具体规定,这将是更有意义的。这将避免为了遵守法规而改变安全程序,当该法规的目标无论如何通常都得到满足时。
[1]http://www.findlaw.co.uk/law/government/european_law/basics/500358.html
拟议的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
在欧洲,马孔多深水地平线事件促使欧盟委员会(EC)采取行动,最终提出了一项新的立法提案,该提案将影响包括挪威在内的所有欧盟成员国。欧共体明确表示,其立法的首要目标是降低欧洲发生重大事件的风险,并在发生重大事件时限制后果[1]。
大多数公司的油气业务都跨越了国际边界。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重大事件的后果极有可能超越国界。
根据我的理解,拟议的欧盟立法旨在实现对影响欧洲领海石油和天然气设施的重大安全事故的统一方法。诚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安全措施,但欧盟试图减少的是挥之不去的巨大差异。
Andrew Strachan从法律角度强调了欧盟法规和欧盟指令之间的区别,但本质上它们都是欧盟立法。正如2011年梅特兰报告[2,3]所总结的那样,英国海上安全系统的高标准和全球地位不应因欧盟立法的引入而受到影响。
在我个人看来,欧盟立法,无论是法规还是指令,不仅将协调各成员国的安全系统,而且将有利于那些刚刚开始建立海上油气业务的国家。毕竟,拟议的欧盟立法的基础是来自各个成员国的“最佳实践”安全系统的组合。
1.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ELEX:52011PC0688:EN:NOT
2.http://www.decc.gov.uk/assets/decc/11/meeting-energy-demand/oil-gas/3875-offshore-oil-gas-uk-ind-rev.pdf
3.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
Kevin K. Waweru
理学硕士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拟议的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
我非常支持凯文所说的,但我也想补充一点,从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事件中吸取的教训之一是,安全不是实施拟议的欧盟法规的主要原因,而是如何严格遵守。从“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事件中可以了解到,导致爆炸的几个故障,其中一个是当试图阻止碳氢化合物的流动时,油井上的防喷器(BOP)未能启动[1]。然而,随着拟议的欧盟法规的实施,它将有助于确保运营商进行所有危害评估和控制,从而准备好减轻这些危害发生时的影响[1]。另一个影响是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设计和钻一口减压井,以阻止石油泄漏到海水中。但欧盟的提案希望确保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提交一份应急计划,概述可用的工具或设备,以遏制和阻止碳氢化合物从井中流出[1]。
然而,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事故的另一个教训是,参与该项目的公司没有评估和审查Macondo井设计的关键变化。但是欧盟的新提案确保了作业者有适当的方法来考虑这些变化,无论是在安装的情况下还是在井的设计中,同时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1]。
参考文献
[1]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MEMO-11-740_en.htm?locale=en
新国家的经验
我认为Kevin已经强调了关键的一点,那就是这项法规(或指令,如果这是最终采取的形式)将对其他没有英国丰富经验的欧盟国家的新兴和即将到来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最有利。通过应用这些经验,希望这些新兴行业不会发生北海发生的同样悲惨的事故。这些新加入的国家将能够对它有自己的看法(如果它作为一项指令实施的话),这将允许将利益和改进反馈给其他成员国。该指令将在方法上多样化,通过创新和创造性思维,但不是结果。Andrew提到,如果我们不总是寻求改进,英国的HSE政策可能会开始停滞不前,但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反馈,我们可以继续发展和扩大我们的HSE政策。
我同意,作为一项法规,有目的地实施与现有政策几乎相同的政策会浪费大量的资源和时间。因此,作为一项指令,英国不需要大幅改变自己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只需更新以确保满足每项要求。
我认为这个想法应该受到欢迎
我相信,如果这最终成为一项指令,英国政府将毫无疑问地欢迎它。
尽管如此,我相信HSE法规、指令等的协调将使欧洲在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获得优势,并鼓励该地区公司之间的竞争。我认为这是英国和挪威不想听到的。
另一方面,我们都知道,一个人总是可以通过爬在前人的肩膀上而取得进步。正如Craig和Andrew所强调的那样,这将给新兴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和炼油国家一个在石油和天然气大国联盟中发挥作用的基座。
这也将鼓励欧共体之间的想法分享,这将把事故率降到最低,因为其他国家的某些因素也被考虑在内。
我相信,这些HSE法律法规等的协调将提高对人类生命的重视。这些新兴国家中的一些,为了跻身油气大国的行列,将不得不重新评估他们在赋予人类生命价值时可能考虑到的任何因素。
谢谢你!
我不完全同意Karin的观点
看看Karin所做的评估,我不会完全同意匈牙利、斯洛伐克和奥地利这样的国家会对目前的安全制度构成威胁。我们不能完全说,即使英国的安全标准被认为是世界各地的典范,但仍有改进的空间,因为没有什么可以说是100%有效的。较小国家的捐款和投入只会有助于修改和扩大范围。我还认为,增加修订和文书工作以及重写安全案例只会有助于减少系统中的缺陷。毫无疑问,欧盟委员会将英国的HSE法规视为一种模式,但事实仍然是,他们希望利用拟议的统一法规作为一个机会,在英国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框架。这是个不错的主意,应该作为一种法规而不是指令加以鼓励和实施。
Ambrose agba海底工程(51227054)
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个话题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问题,正在进行的讨论都有其可取之处。我同意在欧盟范围内制定安全法规是一件好事,特别是对于一些目前对健康和安全控制非常宽松的国家(与英国相比)。然而,如果实施这些规则,英国的情况会更糟的说法很难理解,因为我相信,新规则将基于英国当前的规则,上面已经说明了,这是世界上最严格的一些规则。新规定无疑意味着许多公司将不得不在安全设备和程序上进行投资,但这是一项非常值得的投资,因为它们将挽救人类的生命。
罗斯·温特可再生能源硕士
拟议的欧盟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安全法规
拟议中的欧盟
海上石油和天然气法规将取代英国的安全标准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英国的标准是基于几十年的经验和
它已经被尝试和测试过了。欧盟打算实行中央集权
所有成员国的法规,以便有一个统一的离岸健康
还有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这将
拆除英国的世界认可安全程序。
欧盟不会思考
英国的规定不符合标准,而是想废除
目前的情况下,每个成员国监管自己的离岸
我相信这个行业正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事实上,大多数
拟议的法规是基于英国的制度。但它已经
争论由业界的期望,如果不采取谨慎的建议
监管将对海上安全产生负面影响,而不是改善
它。
参考
拟议的欧盟法规的海上安全-石油&气体英国-
www.oilandgasuk.co.uk;知识中心;健康与安全
欧盟。
2010年10月,欧盟委员会首次考虑了一项全面的欧盟范围内的石油平台立法,旨在确保世界上最高的安全标准。EC的目标是涵盖钻井许可、钻井平台控制和安全控制机制等标准。
一年后,欧盟委员会就该问题提出了新的法律。拟议的法规旨在在欧盟各地建立世界上最高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标准。该法规对所有勘探和生产活动的生命周期(从设计到最终拆除石油或天然气设施)制定了明确的规则。
英国的行业代表认为,拟议中的欧盟法规可能会产生与欧盟目标完全相反的效果。监管是不必要的,因为北海已经有了适合用途的安全制度。正如Oil and Gas UK所主张的那样,有效的立法应该有一个强大的、资源充足的、称职的监管机构,监管应该设定正确的问责制,并推动正确的行为。此外,有效的监管应该有强有力的行业支持。英国石油和天然气公司批评该规定是一种官僚主义的做法,给运营商和国家监管机构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并造成了对安全产生连锁反应的实际风险。
欧共体的目标可以通过指令而不是法规来实现。从北海的角度来看,这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运营商造成的任何新的和不必要的干扰,因为标准已经很高了。此外,它将鼓励其他会员国遵循在联合王国设立的制度。
欧洲委员会。海上油气平台标准。2012.
http://ec.europa.eu/energy/oil/offshore/standards_en.htm(2012年11月18日)
英国海上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协会。拟议的欧盟海上安全法规
http://www.oilandgasuk.co.uk/ProposedEURegulation.cfm(2012年11月18日)
这个建议不错
只要在某些问题上不具体,这个建议是可以的。为一组国家制定具有约束力的立法应采用通用方法,以便每个国家或公司都可以将其作为“宪法”来制定自己的立法。
离岸行业本身需要现实的方法,因为对于EPC公司来说,离岸国家每时每刻都在进行。
这样我们可以加强“法律的力量”而不是“权力的法律”。